耿爽:酒鬼酒塑化劑事件中的公民知情權(quán)和主張權(quán)
2012-11-26 來源:南方都市報
去年臺灣食品飲料添加劑“起云劑”中非法添加塑化劑事件曝光,,當時臺灣飲料界甚至整個食品界均難幸免,。廠家的道歉聲言猶在耳,,罪魁禍首認罪伏法歷歷在目,,誰知事隔一年,,塑化劑問題又放倒了“酒鬼”酒,這時候,,恐怕連資深的老酒鬼也未必敢“酒鬼喝酒鬼,,千杯不會醉”了吧。
去年臺灣的塑化劑事件,,一開始只在飲料界造成不安,,隨著案情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可以說整個臺灣食品界甚至藥品,、化妝品界都受到波及,,吃的、喝的,、用的,、抹的,什么東西都有可能含有塑化劑這種有毒的成分,。不知不覺中,,我們每天都在攝入大量的塑化劑,例如我們使用保鮮膜,,用塑料杯喝水,,用涂了指甲油的手指拿東西吃,都分分鐘在攝取塑化劑,。香港曾經(jīng)檢測成年人的血液,,抽檢的樣品中90%以上都含有塑化劑。
其實,,消費者想要的就一個明明白白,,雖然不是每一個消費者都是專家,都可以掌握“神出鬼沒的化學”,,可是總有下面幾個權(quán)利是可以行使的:
一,、知情權(quán)。消費者有權(quán)利知悉購買食品中的成分,。我們目前的食品雖然看似有成分列表,,究竟有多少是貨完全對板,又有多少是印在包裝上,,然后無論里面的內(nèi)容有沒有經(jīng)過檢測,,都一成不變地直接貼上去呢?要讓消費者明明白白地行使知情權(quán),,沒有科學的分門別類管理,,根本不可能掌握每種食品里面究竟添加了什么、食品的源頭究竟來源于哪里,。在這方面,,日本是先行者,,日本舉國上下對食品安全問題均十分重視,建立了完備的食品安全管理流程,,從源頭控制食品安全,。
二、主張權(quán),,即發(fā)生了食品安全問題有必要的解決途徑,,尤其是類似塑化劑這樣的公眾食品安全問題。除了掌握食品安全的必要信息,,出了問題又應(yīng)當如何予以懲戒,,我們是否需要重新檢討修訂食品藥物安全的相關(guān)“法令”,加大處罰力度,,否則僅靠企業(yè)與商人的自律,,將來難免要重蹈覆轍。而且,,社會公眾面對一次次出人意料的食品安全問題,,毫無自力解決的辦法。據(jù)媒體報道,,去年爆發(fā)塑化劑事件引起民眾恐慌,,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到板橋地院為568名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,向統(tǒng)一等廠商求償78億元,,創(chuàng)下消基會的團體訴訟最高求償金額,。而在大陸,消費者權(quán)益保護委員會究竟是否能夠代表社會公眾進行公益訴訟目前法律規(guī)定仍然不明確,,這就給了不良奸商們可乘之機,,因為他們可以預(yù)測的犯罪成本并不十分高,足以讓他們在衡量之后鋌而走險繼續(xù)這種貓捉老鼠的游戲,。
蕾切爾·卡遜在她的名著《寂靜的春天》中描繪了濫用殺蟲劑造成了昆蟲和動物的大量死亡,,因此本來是鮮花盛開、百鳥齊鳴的春天,,變得一片死寂。數(shù)十年后的今天,,情況更為嚴重,,例如塑化劑這種降低人類自身繁殖能力的化學產(chǎn)品已經(jīng)被使用在人類的諸多方面,如果我們?nèi)匀环湃我徊糠秩搜酃舛虦\的逐利行為,,那么未來的春天將更加寂靜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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