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人大成為人大,,讓代表成為代表
2013-9-9 來源:南方日報
曾德雄
今年七月,,廣東省人大出臺了《立法公開工作規(guī)定》,將立法公開擴大到了立法信息公開,、立法規(guī)劃和立法計劃公開征求意見,、法規(guī)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等方面,。日前,,南都記者調(diào)查卻發(fā)現(xiàn),省人大常委會逐個發(fā)電郵征求立法意見的900多名全國及省人大代表,,僅有10余人回復,,普通市民對“開門立法”也并不感冒,就連天天與法律打交道的律師對立法的參與度也并不高,。
其實,,這樣的結(jié)果不用調(diào)查也是知道的,,調(diào)查只是獲得了一些可靠的數(shù)據(jù)支撐??梢哉f,,省人大開門立法的滿腔熱情遇到了人大代表、市民,、律師的“冷面孔”,。為什么會出現(xiàn)這種情況呢?
人大代表都是兼職,,說實話,,除了極少數(shù)代表,絕大多數(shù)人真的很難分心去兼顧更多的代表工作,,即便有,,很多也是跟本職、本行業(yè)的工作有關(guān),。你也很難說代表素質(zhì)不高或不稱職,,這的確是體制決定了的,怪不得代表,。
但這只是其中的一個方面,,更重要的一方面恐怕還在于別的,那就是說了沒用,,說了也白說,,正如有代表說的,“不能讓代表覺得每次提意見提不提都一樣,,我們需要有個回應,。”無獨有偶,,律師也有類似的觀點:“感覺意見不太管用,。”說了不起作用,,這恐怕是代表,、律師對這類開門立法反應冷淡的主要原因。試想一下,,如果代表,、律師的意見都很受重視,每次都能得到積極的回應,、反饋,,他們還會這么消極對待嗎?
連代表,、律師的意見都不受重視,,市民就更加不用說了,,按照南都的說法,廣東省人大立法專網(wǎng)開設(shè)3年多,,對每一部法規(guī)的征求意見稿都公開征求意見,,但是意見回復率低,“大門雖已敞開,,人們卻并不知曉門在哪里,。”不知曉門在哪里其實只是表面,,根本的原因是知道了又能怎么樣呢,?我相信如果市民的意見都能表達、表達了都能受到重視,,人們怎么可能不知道門在哪里呢,?只怕門都要被擠爆。
剛好這兩天參加了廣州市人大的一個關(guān)于明年立法計劃的征求意見座談會,,一個強烈的感受是我們的立法遠遠滯后于社會的需求,,包括兩個方面,一是在時間上立法滯后,,許多社會的熱點問題,、事件,居然找不到相應的法律依據(jù),,最典型的就是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,,居然連一部《食品安全管理條例》都沒有。二是在立法的內(nèi)容上,,往往反映不出公眾的關(guān)注熱點,、焦點,這方面最典型的莫過于一些跟民生密切相關(guān)的公共政策的制定至今沒有進入人大的立法程序,。
因為這樣的滯后,,導致立法跟公眾基本沒什么關(guān)系。一方面跟自己無關(guān),,另一方面跟自己有關(guān)的卻又說了白說(或者根本沒地方說),,如此一來立法怎么可能不遇冷呢?
應該說,,開門立法的初衷非常好,,是一種非常具有社會正能量的價值取向,應該繼續(xù)堅持發(fā)揚下去,。要改變開門立法遇冷的現(xiàn)狀,,我覺得首要的一條是真正落實憲法賦予人大的作用和地位,,讓人大真正成為最高的國家權(quán)力機關(guān),,真正代表民意,、表達民意、落實民意,。如果做到這一點,,開門立法絕不會遇冷。
此外,,盡管開門立法的初衷很好,,但在程序上、法理上其實還是存在很大問題的,。從程序上來說,不管是律師還是市民抑或是專家,,其實是不應該直接向人大表達意見的,,他們的意見應該向人大代表反映,然后由代表將他們的意見帶到人大去,,并落實到法律規(guī)章或公共政策的制定,、修訂中去。在這樣一個程序中,,律師也好市民也好專家也好,,或其他任何人也好,其實都是同一個身份——選民,,他們的意見只應該反映給自己選出的代表,,再由代表去表達、落實,。只有依據(jù)這個程序,,民意才能得到有效的表達,所謂有序政治參與也無外乎此,。我們現(xiàn)在的問題是人大不成其為人大,、代表不成其為代表,所以才導致這種開門立法遇冷的情況,。
總之,,開門立法遇冷絕非偶然,它折射出的是我們的人大立法與社會公眾需求之間的巨大脫節(jié),、錯位,,這種情況必須要正視、重視了,。
(作者為廣州市人大代表)
【來源:廣東省省情調(diào)查研究中心osp-tech.com】